全市机关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启动以来,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,立足职责定位,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,坚持“三抓三带头”,统筹谋划、迅速启动、从严监督,努力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当排头、在全市作表率,推进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能力作风持续提升、保障全市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走深走实。
抓组织领导,带头提高站位。把开展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,周密部署,细化举措,狠抓落实。一是切实加强领导。市委常委、市纪委书记、市监委主任郑国志同志率先垂范,带头主抓,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、省纪委监委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,多次研究贯彻落实措施。成立市纪委监委机关能力作风建设领导小组,下设“一办八组”,同时组建市纪委监委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工作专班,分工负责、协同推进,形成专班抓、抓专班的工作格局,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、开局良好。二是精心组织实施。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,增强“八项本领”、提升“七种能力”,打造政治素质高、忠诚干净担当、专业化能力强、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,制定了《市纪委监委机关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,明确了以“解放思想、振兴发展”研讨、学习型机关创建、重点工作任务督办落实、执纪执法水平提升攻坚、正向引领激励行动等为主要内容的“1+7”综合性举措,明确了时间表、路线图、任务书。三是健全工作机制。建立领导包联、专项推进、定期调度三项机制,增强指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。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分别包联18个区、县(市)纪委监委和3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,严格审核各单位活动方案;各专项工作组细化制定子方案,建立重点任务推进台账,明确具体措施、责任人及完成时限;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专题调度,跟踪指导、定期盘点、阶段评估,适时通报任务完成情况,将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不断引向深入。
抓阶段重点,带头有力推进。坚持目标导向、问题导向、结果导向,把握节点、精准发力、务求实效。一是全面查纠问题。围绕“五细”和“六要六不要”要求,把自己摆进去、把职责摆进去、把工作摆进去,从严从实、从深从细检视自身能力差距、查摆作风问题,共查摆出政治意识不强、思想观念保守、落实能力欠缺等8个方面198个问题,建立问题清单,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,要求高质高效推进整改落实。二是提升能力素质。围绕“学习型机关”创建,坚持政治、业务培训相结合,制定《市纪委监委2022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》,采取“课上讲”“外派训”“网上学”等方式,充分运用市纪委监委业务大讲堂和学习强国、省干部教育网络学院等平台,线上、线下同步推进,提高学习质效。紧贴实战需要,开展案例教学,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牢法治意识、程序意识、证据意识,严格按照法定权限、规则、程序开展工作,全面提升执行政策能力、执纪执法能力和思想政治工作能力。切实转变作风,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跑风漏气、以案谋私等问题的人和事,坚决防治“灯下黑”。三是营造浓厚氛围。制定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方案,注重发挥哈尔滨廉政网、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,及时传达省委、省纪委监委和市委部署要求,反映活动进展成效,宣传各支部经验做法。注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,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推荐先进集体3个、先进个人表彰对象13名,激励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见贤思齐、创先争优。
抓监督问责,带头督促落实。落实好重要参与者和监督保障者的“双重职责”,主动站到一线,自觉靠前监督,努力推动全市能力作风建设取得新成效。一是压实主体责任。将开展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作为各级党委(党组)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,采取提示提醒、专题会商等形式,督促其按照“四个体系”工作要求,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,对活动确定的各项目标、任务、举措逐项分解落实,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靠。二是推动自查自纠。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、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履行监督责任,结合联系范围和工作实际,督促市直各部门对照市委实施方案重点解决的7个方面共性问题及本部门存在的个性问题,深入开展自检自查,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全面检视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突出问题,梳理形成问题清单,细化问题表现,确保把问题找实、把差距找准、把根源挖深。三是严肃追责问责。制定《全市机关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监督问责工作方案》,聚焦制约振兴发展、阻碍工作落实、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,紧盯行政审批、执法司法和窗口服务等重要岗位,对活动推进不力、工作成效不明显、搞形式走过场的,督促限期整改,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追责问责,以有力监督执纪问责保障我市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取得实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