强化安排部署,压实工作责任。坚持以“四个体系”建设为引领,着力推动“两个责任”层层落实落地。专案晰责。制发实施方案,确定总体目标、重点任务、推动方式、工作要求,细化21项具体措施,确保任务谋划科学合理、责任清晰。专班推动。组建工作专班,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,各室部组、巡察机构负责人为成员,监督推动全区“工作落实年”活动有力有效开展,对工作不力、作风不实的严肃追责问责,定期通报典型案例,确保组织有力、工作有效。专责考核。研究制定专班考核评价指标,每季度对19个镇街、60个区直部门进行专责考核,并将考核结果纳入2023年全区政治生态建设成效考核。
强化监督检查,推动责任落实。坚持以“六抓六劲”为重点,着力整治工作落实中的能力和作风问题。强化政治监督。制发年度政治监督要点,参加驻在单位党委(党组)会议、民主生活会、“三重一大”会议94次,开展专题会商44次;开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“回头看”情况、安全稳定监督检查,组织开展“一把手”述责述廉评议工作,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380人次,提出暂缓或否定性意见6人次。强化日常监督。重要节点前向全区各单位印发纪律要求,逐级开展廉政谈话1472人次;开展“两节”期间值班值守检查,督促整改问题4个;强化窗口单位监督检查,发现问题2个,处理11人;开展会风会纪专项检查29次,发现问题7个,处理8人。强化专项监督。开展粮食购销、乡村振兴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,与区直相关部门协同联动,通过案件起底、自查自纠、监督检查、聘请特约监督员、设立投诉意见箱等措施,形成以行业部门自查、派驻机构督办、上下联动检查、问题线索严查快办等相关机制,推动相关职能部门深化系统治理、部门治理、行业治理。
强化标本兼治,实现常治长效。坚持以“全周期管理”理念推动作风建设,推动形成办案、治理、监督、教育的完整闭环。严厉追责问责。在深化整治不良作风中,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81个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8人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。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个,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人,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。严肃通报曝光。聚焦整治不担当、不作为、慢作为等不良作风突出问题,发挥警示震慑作用,对近期查处的13起作风方面典型问题,进行通报曝光,督促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从中汲取教训,引以为戒。严惩诬告陷害。对2020年至2022年重复线索及查否线索进行全面梳理,共梳理出重复线索87个、查否线索355个。经过四轮研判,筛查出诬告陷害线索6个,已转公安机关办理,目前,已对7件失实检举控告进行起底摸排,为相关党员干部澄清正名。